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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常识 |
发布时间:2010-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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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妊娠24周以前,采用人工方法,把已经发育但还没有成熟的胚胎和胎盘从子宫里取出来,达到结束妊娠的目的,称为人工流产。人工流产适用于因母体患有某些严重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的心脏病等)或妊娠合并症,不适宜继续妊娠者以及避孕失败者。 人工流产的特点: 妊娠12周以内用人工的办法中止妊娠称为早期人工流产。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胎儿较小,骨骼没有发育或不坚硬;子宫体不太大,子宫肌层厚,胎盘尚未形成等。所以,施行早期人工流产,胎块容易从子宫壁剥离和从子宫颈口排出,故手术时间短,出血少,受术者痛苦小。常用的早期人工流产有负压吸引和钳刮术两种。 适应症: 人工流产的适应症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而无禁忌症者,或者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 注意事项: 1、手术休息2小时;手术后不要马上起床;在医院里卧床休息2小时,观察子宫的收缩及阴道出血。如有异常应及时请医生检查处理。 2、保持外阴清洁,人工流产属无菌操作,但术后难免有被细菌感染的可能。故术后要保持外阴清洁,2周内禁止盆浴,一个月内禁止性交,防止阴道上行感染。 3、术后2-10天有少量阴道出血属正常现象,术后有腹痛、发热、阴道出血量多于月经量,或出血时间持续2周,就及时请医生诊治。 4、术后休息;术后按规定休息半个月,休息期间避免繁重体力劳动,加强营养摄入,多食富含蛋白质,维生素食物,促进身体康复。 5、术后应注意避孕。对有生育要求的,也应在三个月后怀孕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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