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妊娠28周后,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为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
特殊原因,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
2、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3、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4、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应当考虑引产。
6、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也需立即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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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春芳-妇科主任医师-中共党员
车春芳:泌尿妇科主任医师 中共党员 不孕专家 泌尿妇科专家 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中华医学会学会会员。获市卫生局母婴终止妊娠手术专业授权,从事妇科临床工作40余年,擅长各种阴道炎、宫颈炎、附件炎、宫颈糜烂、卵巢囊肿、性病、女性尖锐湿疣等妇科疑难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对宫腔镜取胚术,可视无痛人流术、阴道紧缩术、处女膜修补、输卵管结扎等妇科手术操作熟练。输卵管不通等女性不孕经验丰富,深受女性患者好评。在《中国生殖与性》等著名学术刊物发表多项文章,在中华医学杂志、中国妇产科学杂志等国内准医学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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