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必须立即做引产
时间:2011-05-27
什么情况下必须立即做引产?引产对女性有着一定的伤害,陕西同济医院专家表示,一般不主张女性做引产手术,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女性必须得采取引产来终止妊娠。那么哪些情况必须要进行引产呢?
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宫内死胎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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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春芳-妇科主任医师-中共党员
车春芳:泌尿妇科主任医师 中共党员 不孕专家 泌尿妇科专家 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中华医学会学会会员。获市卫生局母婴终止妊娠手术专业授权,从事妇科临床工作40余年,擅长各种阴道炎、宫颈炎、附件炎、宫颈糜烂、卵巢囊肿、性病、女性尖锐湿疣等妇科疑难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对宫腔镜取胚术,可视无痛人流术、阴道紧缩术、处女膜修补、输卵管结扎等妇科手术操作熟练。输卵管不通等女性不孕经验丰富,深受女性患者好评。在《中国生殖与性》等著名学术刊物发表多项文章,在中华医学杂志、中国妇产科学杂志等国内准医学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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