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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锐湿疣
孕妇得了尖锐湿疣
发布时间:2010-12-21 | 浏览:关闭此页
 
    孕妇得尖锐湿疣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未孕前已患了尖锐湿疣,未能引起重视,疣的组织不多,也未去治疗;另一种是怀孕以后再传染上尖锐湿疣的。孕妇患了尖锐湿疣,由于体内激素代谢的改变、免疫功能的变化、阴道环境的变化和白带量的增多,都有利于疣体组织的迅速增多增大。甚至在1周内就会产生成倍的增长。不但会给病人本身带来痛苦和不适,而且对以后的分娩和新生儿会带来严重不良后果。设想在子宫颈、外阴口或阴道如长满了巨大的尖锐湿疣,分娩时胎儿如何能通过如此障碍重重、荆棘密布的产道呢?当胎儿经过含有大量人类乳头瘤病毒的产道时,带有病毒的分泌物怎能不沾污胎儿体表的皮肤和粘膜呢?因此,在新生儿和儿童中的肛门和外阴的尖锐湿疣和喉乳头瘤都是由分娩过程或与母亲密切接触而引起的。如何避免这种不良后果呢?
 
1、孕前,发现男女任一方有尖锐湿疣时,一定要及时治疗和彻底治疗,尖锐湿疣在去除后,很易复发。所以,即使治愈后,也要观察8-10个月,肯定无复发的病损后才能怀孕。
 
2、怀孕后出现的尖锐湿疣应该积极进行治疗。由于怀孕后母亲生殖器官充血变软和某些药物会对胎儿产生影响,所以对孕妇进行治疗时要考虑到这些限制和禁忌。
 
 
 
    女性尖锐湿疣的治疗:
 
   专家提示:生殖器尖锐湿疣是由人类乳头瘤(HPV)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性传播疾病,临床表现:生殖器长红点.丘疹.肉芽.菜花状疙瘩状增生物.久治不愈可致病变。
   
   陕西省同济医院泌尿妇科车春芳主任.谈:尖锐湿疣(HPV)病毒不经血行传播,属皮肤粘膜感染性疾病。不经血行扩散,局部除疣排毒技术是关键,只要及时规范性治疗,治愈后无任何后遗症。尖锐湿疣能100%治愈。
 
 
   车春芳-泌尿妇科主任医师-中共党员
 
   车春芳:泌尿妇科主任医师 中共党员 不孕专家 泌尿妇科专家 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中华医学会学会会员。获市卫生局母婴终止妊娠手术专业授权,从事妇科临床工作40余年,擅长各种阴道炎、宫颈炎、附件炎、宫颈糜烂、卵巢囊肿、性病、女性尖锐湿疣等妇科疑难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对宫腔镜取胚术,可视无痛人流术、阴道紧缩术、处女膜修补、输卵管结扎等妇科手术操作熟练。输卵管不通等女性不孕经验丰富,深受女性患者好评。在《中国生殖与性》等著名学术刊物发表多项文章,在中华医学杂志、中国妇产科学杂志等国内准医学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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